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区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市规划局将开展《巴彦淖尔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工作,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市规划局继续委托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评估工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城市规划评估领导小组,指导规划评估工作,市财政局将按照规划评估修编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要加快旗县所在地总体规划评估及各类专项规划编制评审工作,力争在今年8月底完成各类专项规划编制评审工作,10月底完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工作。(范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