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城镇化水平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态势,同期城市供水、排水(污水)、供气和集中供热等市政工程地下管线的建设水平也稳步提升,“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化发展战略已明确为“不断提升城市化的质量水平”,加快地下管线规划管理研究,提升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水平,顺应城镇化的发展要求,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势在必行。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机制从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地完善起来。到目前为止,对地上规划项目的建设从编制、审批和批后管理等内容研究都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并逐步地付诸实践。《城乡规划法》提出城市规划区内地上与地下的项目建设工作都要获得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这对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机制研究是为今后继续完善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研究体系提供支撑,特别是如何实现城市规划管理平台从二维管理向三维管理进行转变。
城市地下管线正处在建设管理的规范建设期,在这一阶段,地下管线迎来建设高峰期,同时也面临着众多的问题。根据事故的表现形式不通,可以将地下管线事故分为火灾、爆炸、坍塌、水害、中毒或窒息、断气、断水、断电、断通讯、管道破损、水体污染等。导致以上事故的城市地下管线的主要安全隐患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违规占压管线严重,第二类是管线超负荷运行,第三类是管位重叠交叉,相互挤压干扰。
随着我国城市的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对综合管廊技术的需求将日益显现。而城市市政综合管廊系统的布局规划及相应断面控制规划研究无疑对下一步设计、实施有着明确的控制和指导意义。
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发出了《关于填报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设施调查表的函》,启动对各地市市政综合管廊建设情况及意向等的摸底;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住房与建设厅也颁布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导则》、《内蒙古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意见》。这些政策的出台,代表了在国家经济稳步发展的前提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已经具备了条件;预示着国家进入了综合管廊建设逐步推开的时代,将迎来综合管廊全国性建设的大好机会。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的讲话精神和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试点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盟市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通知要求,在城市重点区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将供水、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燃气、排水等管线集中铺设,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解决“马路拉链”问题,促进城市地下空间集约化利用。为了开展好该项工作,市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
2015年2月4日,规划局王世华局长带领,规划局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会同双河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万宇佳业领导等实地到华海尚都小区,考察小区内部建设的综合管廊,为下步双河区实施综合管廊奠定基础。(市政科贾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