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岫姗代表:
您提出的高岫姗代表《关于对改变用途配建停车场进行集中整治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14年1月6日,市政府办公厅对该建议提出初审意见,经市领导批示后,2月11日转到市规划局办理。
收到承办件后,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做出批示,请建议涉及的主要业务科室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认真研究建议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提交局务会研究。其间,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承办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深入实际,现场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问题办法;二是与代表、委员本人取得联系,征询意见和建议;三是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使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过程,真正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良好契机。
为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2014年4月30日,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了“市规划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专题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承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承办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局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党群办认真研究,按程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二是要继续抓好落实。把代表委员的意见融汇贯通,重在落实上下功夫。少讲、不讲客观,少做、不做托词,多想、多办如何落实的事情;三是要在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和政策制定方面具体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四是要制定出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机制、办法规定,形成建议提案办理制度化。会后,各承办部门又根据会议要求,对办理工作进一步抓了落实,经局主要领导又亲自把关,对回复意见进行了修改并提出了具体意见。
二、办理结果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停车场系统是城市内部和城市间交通运输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城市建设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要素之一。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交通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尤其是私家车大量增加,停车设施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
在市区停车设施不足、车辆沿街停放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公共停车场在建成之后却没有发挥原本的停车作用,而是被改作了其他用途,这也导致停车难的问题更为突出。其中以商业繁华地段最为突出,如胜利路的蓝宇商贸大厦、海天现代城、富源大厦、国泰大厦等,在规划建设中均配套有地下公共停车场,结果建成使用后部分地下停车场改建为地下超市或仓库。
您在建议中提到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全市范围内改变用途的配建停车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纠正其违法行为,使停车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我们认为这个建议很好,我局从规划和管理等层面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参加停车场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城管、工商、税务、公安交管、住建等有关管理部门,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进行摸底调查,尽快掌握一手资料。
二是加强部门间协作和联合执法力度。在下一步清理工作中,规划部门将积极相关部门,采取部门间协作的方式,加强对现有停车场改变用途现象的治理,通过政府立法、行政命令等手段避免停车场被挪用、占用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项目规划管理。对报建的居住、公建等项目,将严格按标准审批配套停车设施,提出强制性停车率规划控制指标,并要求与建设项目同时建成投入使用。
在今后的规划管理中,我们将严格控制规划停车场预留地,按规范要求审批公共建筑和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停车场,为停车场的建设提供规划保障,不断加强对配建停车场的规划监督力度,积极与城管、建设等相关部门合作,进一步做好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规划事业发展的热情关注,欢迎您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批评指导意见。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478-873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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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