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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关于政风行风网上评议意见建议的回应
  28365net    ghj..bynr.gov.cn 2013-08-31 编辑: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和“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专项活动,在规划管理工作中不断注入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内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法制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政风行风网上评议”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广大群众对规划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关心。对此,市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及时查看、梳理。对群众满意的正面评议,我们将戒骄戒躁,继续提高服务质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务会认真进行反思和研究,查找问题根源,部署整改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整改,并提出回应意见如下:

一、关于“市政建设需要统筹规划,长远规划,不是今天拆了、挖了,明天建了、铺了,后天接着拆、挖”、“城市无长远规划,整天在马路上刨来刨去”意见的回应

市政工程涉及的各类专项规划,市规划局会同市委政府督察室正在督办,要求在今年10月底全部完成。具体有:《巴彦淖尔市综合交通规划》已编制完成,成果已交付使用;《巴彦淖尔市供热工程专项规划》、《巴彦淖尔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由市住建委负责,目前已完成成果编制,待论证批复;《巴彦淖尔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巴彦淖尔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包括雨水专项)由市水务局负责,目前已完成成果编制,待论证批复。

由于市政工程受投资主体多元、资金来源多渠道等因素影响,导致建设时序出现前后不一的情况。例如天然气是后引进的新型能源,进入临河城区时道路已全部成形,只能破除现状路面及铺装,逐步推进实施。要从根本上切实解决问题,目前国内最好的办法是兴建地下管廊。市规划局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正在编制《巴彦淖尔市临河城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实施该项目最大的困难是一次性投资过大,预算造价为4280万元/公里。该项目如能尽快实施并推广,将有效解决重复开挖路面问题,避免“马路拉链”工程的出现。

二、关于“规划要科学,不要建了拆,拆了建”、“应可持续规划一个城市的发展,而不是破坏耕地,那么多平房不拆,乱破坏,学学人家包头,先安置后拆迁”意见的回应

市委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城市规划。2011年,为应对区域发展条件的变化和城市发展,在2004版规划的基础上,重新修编了《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又编制了《巴彦淖尔市中心城临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2030)》,用以指导城市建设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010年,市委政府决定,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抗震设防不符合要求,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房屋拆迁面积达到总规划用地面积60%以上的区域,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并出台了棚户区改造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

 “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近几年,市规划局积极地为服务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出主意、想办法。2010年至2013年,改造拆迁平房面积达200多万平方米,选址批建了多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回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极大的改善了城市面貌和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今年,市规划局专门组织人员赴包头市东河区北梁棚户区改造现场进行观摩,了解规划工作如何帮助推进棚户区改造。目前,市规划局正在起草《关于服务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建议》,拟上报市政府,为我市棚户区改造提供决策依据。

在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上,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项目审批,没有擅自突破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破坏耕地审批项目的情况。

三、关于“科学规划、不受少受领导干预”建议的回应

科学合理规划是市规划局做好规划工作一贯秉承的基本原则。今年以来,市规划局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用法律规定约束规划行为。实行阳光政务,严格固化审批程序,增强了项目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全面推行专家论证和项目会议审批制度,重大规划项目必须报规委会审议决定,一般性建设项目必须经市规划局集体决定,严禁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通过严谨周密的决策程序和办事制度,切实避免了行政干预,确保了规划审批依法开展。

四、关于“规划不合理,临河大厦对面的城市财富广场规划严重有问题,导致旁边的邮政小区严重受影响,属于严重失职行为”意见的回应

临河大厦对面的城市财富广场项目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抗震设防不符合要求,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房屋拆迁面积达到总规划用地面积60%以上的区域。邮政小区是1999年建设的住宅小区,因此,在项目选址时,只将该地段的平房进行棚户区改造,邮政小区未纳入改造范围。

财富广场项目是经过巴彦淖尔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11年度第五次会议、第七次会议、201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批通过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要求开发企业做好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措施,不得影响项目周边现状建筑安全。

该项目拟建商业建筑业退东侧用地界线为6米(与4#5#楼西山墙间距至少为9米),拟建18层楼与南侧现状建筑(5#楼)间距为18.7米,东侧2#楼、3#楼与拟建6层建筑间距为6米,4#楼南侧与拟建四层商业建筑(高度为13.5米)间距为23.6米,建筑间距综合考虑了采光、通风、消防等要求,符合城市居住规范及规划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经再次审查确认:邮政小区住户反映的问题涉及市规划局的内容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

五、关于“规划局没规划,只有变化”意见的回应

(一)关于规划的问题

近年来,市规划局始终以规划编制为重点,进行各类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2011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利用一年时间修编完成,并获得自治区批准。目前自治区12个盟市,进行总规修编的只有7个,巴彦淖尔是其中较早获得批准的。

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我局开展了临河中心城区、朔方区、双河区“一市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中心城区60平方公里和双河片区37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核心区5.9平方公里的城市设计,正在编制《朔方片区(包括开发区和保税物流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连接临河区和双河区的金川大桥已建成通车,双河区和朔方区部分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

由于巴彦淖尔市是从一个农业小县城发展起来的,规划基础比较薄弱,市政设施配套不全。为了完善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市规划局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了18个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编制完成了综合防灾减灾、综合交通、住房建设、绿地系统、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等专项规划,全面启动了地下综合管廊、综合商业网点、社会福利设施、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供热、环卫、给水、排水、电力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今年,市委政府下决心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突出特色”的标准,全面开展了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全市59个乡镇苏木,已有52个开展了集镇总体规划修编,648个嘎查村,已有510个开展了村庄规划编制。至2014年,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将实现市域“全覆盖”。

为了确保这些规划的落实,市规划局组织协调召开了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专项推进会,市政府同承担规划编制的市直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和59个乡镇苏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落实了规划编制任务;制定了《关于村镇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的若干重点问题的具体指导意见》,对各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并在今年8月份联合市委政府督查室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督查。

(二)关于变化的问题

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以保证城乡建设的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但在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影响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各种因素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这就使得城乡规划的实施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对城乡规划做局部的调整或修改,使之更加适应变化了的客观实际和发展要求。因此,对已有规划做局部调整、修改,或者细化、补充,不仅体现了城乡规划的动态性,也是对城乡规划的优化与完善。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了城乡规划修改的条件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程序。我局在规划调整和修改时,严格执行了相关法规程序及规定。

六、关于“八百万重修星月广场,为什么不重新规划一片地方建广场,可怜的临河人民只有这么几个休闲处,还不如周边小旗县”意见的回应

重修星月广场项目是临河区政府主导的城市建设项目,此项目旨在将星月广场及周边建筑打造成明清风格文化广场和文化街,是打造美丽临河的重点项目。该项目完成后,星月广场和周边建筑将更新、更亮、更美,星月广场的文化功能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周边居民将会得到更好的文化熏陶和休闲。按照公园广场规划服务范围,城市规划明确需修建的公园广场正在陆续实施中。

七、关于“临河城市建筑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太大,幸福、宜居城市就是这样吗”意见的回应

(一)关于建筑指标的问题

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有明确规定。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高层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0%;中高层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5%。对商业用地没有明确的建设指标控制。《巴彦淖尔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确定,特殊地段建筑容量最大值控制指标:

 

  

居住用地

办公用地

商业用地

建筑密度

35%

40%

50%

容积率

3.5

4.0

5.0

由于临河地区拆迁成本高,代征城市道路绿地多,我市棚户区改造制定了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符合奖励政策的,居住用地容积率奖励0.3,商业用地容积率奖励0.5):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区的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0%,不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区的,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5%;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35%

每个地块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技术指标的确定,都没有突破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是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巴彦淖尔市中心城临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2030)》来确定的。

(二)关于幸福宜居城市的问题

幸福、宜居城市不仅仅体现在城市建设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上,还包括绿地率指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及配套公建等诸多方面。在审批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时,除了在项目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控制外,我局还在项目规划布局、绿地率指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及配套公建等诸多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充分体现公众利益,满足公众需求。

同时,市规划局注重强化规划龙头作用,以规划为手段,办理民生实事,解决民生问题。今年,联合各相关单位实时开展了供水、供电、供暖、公交、公厕、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活动中心、体育场所、小区整治、交通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等规划调研,并有针对性地抓规划、搞设计。实施临河城区主要街路景观改造工程规划设计,让旧城区绽放新亮点;对老旧市政管网进行了探测,编制了老旧城区市政管网改造规划,以城市排水工程改造为主,从下游向上游逐步实施管网改造;牵头组织市文化局、体育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协调会,对已建小区添建、在建小区添扩建和新建小区配建文体设施提出了实施方案,并安排部署了公共服务设施移交居委会管理前期摸底调研工作,今年新选址了9处体育健身中心和综合活动中心项目。这些工作都是为了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幸福、宜居。

八、关于“规划执行不到位,项目准入门槛高、指定编制相关报告的现象依然存在”意见的回应

(一)关于规划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按照巴彦淖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规划局没有规划批后监管职能。为了使规划能够落实到位,今年7月开始至8月底,市规划局牵头组织临河区、开发区执法局,对近3年审批的工程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临河区和开发区执法局已及时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减少了规划执法不到位现象的发生。下一步,我们要加强对规划监管单位的督查,会同市住建委、国土局等相关单位,加强对开发企业、建设企业的管理,介入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确保城市规划落实到位。

(二)关于指定编制相关报告的问题

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建规【2009338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的通知(内建规【2009339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规范建设项目选址,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各类工业项目,重要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公共设施,以及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选址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只要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都可以编制。

九、关于“按照法律法规走的路由手续,每次非得在这卡一次”意见的回应

市规划局高度重视这条意见,并在审批程序畅通和人员廉洁自律等多方面查找了原因,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了开发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了解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明确了办事程序,建立了专人盯办等快捷服务机制,将用地、建工等项目行政许可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加大了项目审批会和规委会召开频次,及时研究审批了各类建设项目,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成立了行政大厅审批办,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发证制度,采用窗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窗口问卷调查等形式规范窗口服务,树立文明形象。三是充分发挥新成立的政策法规科的职能,建立了公示、重大项目听证、城乡规划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以及规划信息咨询等制度,加强法制管理,提高规划工作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四是制作了《规划业务办理一本通》,在行政服务大厅规划窗口发放,向社会明确了规划审批事项和流程。五是加大了规划公示范围和力度,规委会和局建设项目审批会审批通过的建设项目,均在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

虽然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由于规划政策法规普及、工作宣传的力度不够,社会各界不了解、不支持甚至违反规划的现象仍然存在,并且也有一些负面的评价。对于客观问题,我们一定要正视并积极谋求解决,对于主观的评价,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并辩证地看待,对于需要依法执行但一时难以被群众理解的工作,我们仍然要坚持做下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规划宣传和解释答复工作,不断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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