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57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说明及办理结果的回复
高茂龙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城建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的说明及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13年1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政府督查室对该提案提出初审意见,经分管秘书长批示后,2月17日转到市规划局办理。
收到承办件后,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请提案涉及的主要业务科室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认真研究提案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提交局务会研究。其间,局主要领导多次在不同层次范围的局党组会、局务会、项目审批会议上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承办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深入实际,现场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问题办法;二是与代表、委员本人取得联系,征询意见和建议;三是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使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过程,真正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良好契机。
为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2013年4月10日,局机关又在西区会议中心214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市规划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承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和环资委负责人,市纪委负责人,市政协提案委和经资委负责人,市委、政府督查室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承办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征求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局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继续抓好落实。把代表委员的意见融汇贯通,重在落实上下功夫。少讲、不讲客观,少做、不做托词,多想、多办如何落实的事情;二是要在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和政策制定方面具体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三是要制定出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机制、办法规定,形成建议提案办理制度化。会后,各承办部门又根据会议要求,对办理工作进一步抓了落实。5月13日,局主要领导又亲自把关,对回复意见进行了修改并提出了具体意见。
二、办理结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过去几年,市规划局紧紧围绕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关乎民生的规划建设项目,大力改善服务质量,全面推行限时办结、急事快办、特事特办等高效快捷的服务制度,切实提高了审批服务效能。2013年市规划局按照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在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发证、专家论证、会议审批等规范化审批管理制度的同时,重点推行三项制度:一是推行会前沟通制度。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给排水、供电、供热、教育、医疗卫生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二是推行项目成熟上会制度,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技术审查工作;三是推行限时办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服务大厅各审批环节办理程序和限时要求,并做好公开承诺服务,让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明明白白办事。通过以上制度的落实,提高规划审批工作高效运转,改变议而不决,拖而不办的机关顽病,努力推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加快巴彦淖尔市城市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环境。
您提案中提到的“深化城建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如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人防办、消防等30多个部门。市规划局对您提的规划审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并与您交流如下:
一是审批环节众多问题。按照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划审批制度规定,从项目选址到最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相关部门提供文件材料及评估报告,在规划许可阶段也需实地查看、专家论证、有时还需听证、公示,并经过项目审批会议通过,这些环节目前都是必要的。市规划局要求工作人员在审批工作中要避免不必要的环节,并对必要的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审批时限过长。由于涉及的部门多,办事程序多,在每一个环节稍有拖延就影响了时限。2013年在市规划局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了推进规划审批管理的三项制度,目的就是用制度解决在办事环节上的拖延现象,缩短审批环节在规划局的办事时间。今年各科室重新完善了规划审批办事流程,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间,增加了服从和服务意识,通过这些措施,缩短规划审批时限。三是前期费用繁重。在规划审批阶段,市规划局不收任何费用。四是审批通道尚不完善。主要是指住大厅人员充当“收发室”角色,个别窗口进入不充分,联合勘验相互配合不够的问题。2013年市规划局按照市行政审批中心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人员进驻了行政审批大厅,同时对入驻大厅人员进行了授权,特别要求与其他单位联合办事时一定要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如果发现有配合不够的现象,发现一起按制度处理一起。五是监管机制不完备。近几年来,多次发生违法建设、先行开发、违反规划规定等问题,市规划局不是规划监管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同监管部门的联系,互相通报情况,使监管部门能够加大监管力度,避免违规建筑的发生。
关于提案中提出“出台《临河城区建设管理办法》、项目涉及费、税收取,发改、经信部门核准备案,加强网络系统管理建设”等建议,一是最近我局正在起草《巴彦淖尔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审批流程。二是市规划局要在规划审批工作中加强同收费单位、发改、经信的沟通,给相关单位及时提一些建设性建议,全盘考虑城建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批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规划事业发展的热情关注,欢迎您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批评指导意见。
联系人:陈志国 联系电话:0478-865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