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远睿城A区位于西苑路东、五一街南、金沙路西、沃野街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28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8.18万平方米。现开发企业申请对该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现将中远睿城A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用地范围及规模:项目位于西苑路东、五一街南、金沙路西、沃野街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28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8.18万平方米。
用地情况:中心城临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该地段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规划技术指标修改内容:将中远睿城A区(C-65-02号地块)容积率由原给定不大于2.01修改为不大于2.28,建筑密度由原给定不大于25%修改为不大于26.75%,绿地率由原给定36%修改为不小于33.1%,建筑限高由原给定60米修改为66米,公建用地比例申请修改为13.2%。
选址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6%。
原方案技术指标:该项目二0一一年第八次规委会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6.47万平方米。容积率为2.01,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6%。
规划方案修改内容:
⑴ 将A1#楼由原15层调整为16层,高度由45米修改为48米,面积由10875㎡调整为11600㎡;A2#楼由原15层调整为16层,高度由45米修改为48米,面积由10875㎡调整为11600㎡;A3#楼由原15层调整为21层,高度由45米修改为63米,面积由10875㎡调整为15225㎡;A4#楼由原15层调整为22层,高度由45米修改为66米,面积由10875㎡调整为15950㎡;A5#楼由原14层调整为15层,高度由42米修改为45米,面积由10556㎡调整为11310㎡;A6#楼由14层调整为15层并在东侧增加一个单元,高度由42米修改为45米,面积由10353㎡调整为15442.5㎡。
⑵ 在A1#楼与A5#楼之间增加S15#商业楼,层数五层,面积为3721.1㎡;在A2#楼与A3#楼之间增加S16#商业、公建楼,层数五层(部分底两层架空),面积为2095.37㎡;S3#楼由原建筑面积4010㎡修改为3580.25.05㎡,面积减少429.75㎡,层数、高度不变。
修改后方案技术指标:容积率2.28,建筑密度26.75%,绿地率33.1%。修改后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8.68万平方米。修改后方案比原方案建筑面积增加2.21万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61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居委会建筑面积50平方米;治安联防站一处,建筑面积20平方米;门卫两处,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配建公厕一处,建筑面积5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一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室内净高不小于6米;配建热交换站一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小区内应每500户设置一处信报箱,共设置三处。配建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789辆(面积约6.62万平方米);配建地下自行车停车位1907辆,面积约3433平方米。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修改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材料送交市规划局710室建工科。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
附:原规划方案总平面布置图及修改后总平面布置图
联系电话:8738590
联系人:范宇生13947386008,李勇13304788911
地址:市住建委办公大楼7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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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