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翻添扩建及加层项目(建筑类)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申请条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材料:
1、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并扫描);
2、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告4份(包括申请理由、规模、投资、实施效果等内容);
3、项目区1:1000现状地形图;
4、房产证、土地证及利害关系人意见(查验原件并扫描);
5、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加层技术鉴定报告(加层项目提供);
6、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加层及添建地段技术指标分析报告;
7、项目带现状图的1:1000规划总平面图(CAD电子图及纸质图一套);
8、规划建筑面积核验表及相关图纸;
9、项目鸟瞰图、主要街景正(背)立面图、单体正(背)立面图等三套比选建筑造型方案(JPT电子版及纸质图1套);
10、建筑设计说明
11、1:1000CAD格式日照分析报告及附图(高层提供)
12、技术审查中心出具的审查意见。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承诺期限:5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8)8521264 8521298
办理流程:大厅受理---科室路勘审查---上报审批会审批---出具详规成果图、造型审查意见书---市政科及审图中心审核---出具审核意见